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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法修復利用的廢鋼桶回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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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:武漢華利廢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時間:2013/06/24 字號:大 中 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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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無法修復利用的廢鋼桶回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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冶煉金屬過程中所得到的金屬產(chǎn)品的金屬重量占原料中所含該金屬重量的百分比。它是反映冶煉廠生產(chǎn)技術水平和資源利用情況的指標。計算公式:冶煉產(chǎn)品含金屬量 ÷處理原料含金屬量X100%。對無法修復利用的廢鋼桶、罐,只有回爐冶煉。用礦石煉鋼,1t鋼需要礦石3—4t,剝巖9—12t,其他材料30—40t,如還原劑焦碳“,成渣劑石灰石500—700kg,脫氧劑硅鐵、錳鐵以及耐火材料等。當冶煉溫度達1400—1500~C時形成鋼水、鑄成鋼錠:我國人均擁有礦物資源量只有美國人均資源的1/10,而且多數(shù)礦種為貧礦。如我國95%以上的鐵礦為貧礦,采選冶煉都十分困難。建設一個年產(chǎn)1000X104t生鐵的鋼鐵企業(yè),從開礦算需投資40X10。元,生產(chǎn)設備約4UXl04t,需煉焦煤和動力煤2000X104t,生產(chǎn)人員15X104人,還需5年時間建設。而利用廢鋼鐵,可節(jié)約原材料90%,減少能源消耗74%。少用工業(yè)水40%。 |